各院、系、部: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,设备处拟于年底前将留存在设备科药品库房和各院系实验室、科研平台的过期、报废药品(含剧毒)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请各院系实验室及科研平台提前进行彻底清理,并将过期、报废药品按类别、品名造册登记(如:剧毒、易燃易爆、重金属、盐类、碱类…..),分类收集。各院系将拟处理报废药品品名清单于12月6日前交到设备科,待有处理资质的公司来校现场称重并收运处理。未收运清理前,由各院系实验室、科研平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。请各院系提前做好清运前准备,运输和处理费用由各院系承担,具体收运时间另行通知。 特别提醒:由于剧毒和非剧毒报废药品的处理费用相差较大,请保留好药品品名标签,凡无标签者,一律按剧毒药品处理费用收取。 特此 设备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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