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   新闻通告    最新公告    正文
   
  新闻通告
 
·
学校顺利完成国家级、...
·
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...
·
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...
·
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...
·
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...
   
  最新公告
 

关于清理过期、报废药品(含剧毒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1-28 浏览次数:
 

各院、系、部:

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,设备处拟于年底前将留存在设备科药品库房和各院系实验室、科研平台的过期、报废药品(含剧毒)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请各院系实验室及科研平台提前进行彻底清理,并将过期、报废药品按类别、品名造册登记(如:剧毒、易燃易爆、重金属、盐类、碱类…..),分类收集。各院系将拟处理报废药品品名清单于12月6日前交到设备科,待有处理资质的公司来校现场称重并收运处理。未收运清理前,由各院系实验室、科研平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。请各院系提前做好清运前准备,运输和处理费用由各院系承担,具体收运时间另行通知。

特别提醒:由于剧毒和非剧毒报废药品的处理费用相差较大,请保留好药品品名标签,凡无标签者,一律按剧毒药品处理费用收取。

特此

设备处


 

 

版权所有: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电话:023-65712090 地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杰青大道 邮编:401331   》》旧主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