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系、部、处、室:
根据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2008年国庆放假、冬季作息时间调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9月29日―10月5日放假,共7天。9月27日(星期六)、28日(星期日) 正常上班,教学部门分别补上9月29日、30日的课程,原定周末上的选修课、二专业课和成教课顺延,请有关部门做好调课安排。
二、从10月1日起至明年4月30日止,上午8:00上班,12:00下班,下午2:30上班,6:00下班。
三、学校各级干部严格执行有关请假备案制度,向分管校领导请假,在党办、校办、组织部及人事处备案。
四、请各部门放假前开展以防火、防盗、防水患为重点的安全检查;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,并将值班表在9月27日前分别交校办、党办和保卫处;值班人员按时到岗,切实保证通信畅通。
五、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带班制度。
六、各附属医院可参照本通知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安排节假日。
特此通知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2008年9月17日